卡塔尔(Qatar) 申请:由雇主向卡塔尔内政部提出签证申请,卡塔尔内政部审批,若同意,发给雇主“NOC”。 签证签发方式:雇主寄“NOC”给劳务输出国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或劳务人员。在劳务人员抵达卡塔尔机场时,签证盖章。 签证有效期:6个月,可延期。
文莱(Brunei)申请:由雇主向文莱移民管理机构提出签证申请,移民管理机构审批,若同意,在1个月以内批准雇主的申请,并通知文莱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。 签证签发方式:由文莱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在劳务人员护照上签证,一般在2天内完成。 签证有效期:3个月,可延期。
马来西亚(Malaysia) 申请:雇主可以向马来西亚移民局申请外国劳务人员的签证,外国劳务人员也可以在其本国的马来西亚大使馆申请签证,使馆再将申请提交给马来西亚移民局。移民局审批,若同意,在3个月以内通知马来西亚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。 签证签发方式:由马来西亚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签发劳务人员入境签证。劳务人员可以通过代表领取签证。 签证有效期:3个月。
韩国(Korea) 申请:去韩国接受技术培训人员,由韩国接纳机构向韩国司法部申请“允许发给外国人工业技术培训签证”证书,连同经韩国法律事务所公证的邀请函寄给将要培训的人员,韩国驻华使馆发给3个月有效、居留期不等的入境签证。
意大利(Italy)申请:由雇主向意大利有关的劳动局提出雇用外国劳务人员的申请,请求劳动局发给工作许可证。经劳动局审批同意,向雇主发放“Authorizzatione Al Lavoro”,并抄送意大利警察总署,使雇主得到“无异议证书”。雇主将工作许可和无异议证书寄给将要入境的外国劳务人员。意大利驻劳务输出国使馆面试后发给签证。 签证有效期:一般3个月。
沙特阿拉伯(KSA) 申请:由雇主向沙特阿拉伯外交部提出申请。经外交部审批同意,发给雇主批准书。雇主将批准书寄给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或劳务人员。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或劳务人员通过航空公司申请签证。 签证发放方式:由沙特阿拉伯驻劳务输出国的使馆在劳务人员护照上签证盖章,然后通过航空公司发给劳务人员。在沙特驻外国使馆的办理时间为2周。 签证有效期:1年。
阿曼(Oman) 申请:由雇主向阿曼移民局提出申请。经移民局审批同意,发给雇主“NOC”。 签证签发方式:雇主寄“NOC”给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或劳务人员。在劳务人员抵达阿曼机场时,签证盖章。 签证有效期:6个月,可延期。
阿联酋(U.A.E)申请:由雇主向阿联酋内政部申请签证,取得“NOC”批准。 签证签发方式:雇主寄“NOC”至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或劳务人员,若是阿政府机构雇用劳务人员,由阿联酋驻劳务输出国使馆在2周内签证;若是私人机构雇用劳务人员,在劳务人员抵达阿联酋机场时签证。 签证有效期:2个月,可延期。
伊朗(Iran) 申请:持有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需申请入境签证。由伊朗的邀请单位向其外交部提出申请。经伊外交部审批同意,将批件副本寄给申请人,申请人寄给劳务输出国的有关机构或劳务人员。伊朗驻华使馆得到其国内通知后并凭申请提供的批件副本发给签证。 签证有效期:3个月。
香港输入外来劳工政策据香港教育统筹局公布的资料:
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劳工政策如下:
一、雇主必须优先聘用本地人填补劳工市场的职位空缺;
二、如雇主确实未能在本地聘到所需人手,输入劳工填补职位空缺;
三、为确保本地人有优先的就业机会,及防止输入劳工取代本地人,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:
1、雇主须向劳工处登记有关的职位空缺,并列出指定的期间;
2、输入劳工的月薪不得少于本地工人的月薪中位数;
3、在留港期间输入劳工只准按照标准的雇佣合约直接受雇于雇主,该合约须 受香港所有劳工法例规管;
4、完成雇佣合约后,输入劳工须返回原居留地;
5、雇主如被发现违反香港劳工法例会被检控。经定罪或证实违反了输入劳工计划雇主将受到行政制裁,输入劳工的名额会被取消,以及日后的申请会被拒绝。